抛光是扶手加工很重要的一个步骤,是影响不锈钢复合管护栏扶手造型美观性的因素。
护栏立柱扶手光洁度为NO.4的薄板加工时,经常需要再次抛光焊接区,以便与原来的表面光洁度相协调,尽管除了复制原始的抛光以外,要与机器抛光的表面相协调实际上是不可能的,但是熟练的采用以下手工方法可以获得接近的调和。
如果原始的机器抛光纹痕平行于焊道,那么可以采用研磨的方法消理焊道,即先用硬的或软的砂轮研磨护栏立柱扶手,然后用手提式抛光机和粒度为NO.80~NO.120的抛光轮进行逐ji抛光,抛光轮的移动方向应与焊道的走向一致,使其抛光线与原始的机器抛光面纹线平行.焊缝须与基体平齐.由于任何原始粒度的磨料都会留下磨线,因此在开始抛光前好先进行试验。如果机器抛光纹不平行于焊道,那么须按机器抛光的方向进行终的手工抛光。
中央分隔带护栏全部采用波形梁钢板护栏,构造上有分设型和组合型两种,分设型护栏适合于中央分隔带相对较宽,中央带内的构造物较多,并在中央分隔带下埋有管线的路段,组合型护栏适用于中央分隔带宽度较窄,中央带内构造物不多或埋设管线较少的路段。一般中央分隔带护栏在土路基段采用普通型,立柱间距为4.0米,在有构造物的路段采用加强型,立柱间距2.0米。
中央分隔带护栏立柱为Φ114×4.5钢管,横梁为310×85×3毫米变截面波形梁,护栏高度一般采用60厘米。在中央分隔带开口处设置活动护栏。当分设型护栏设置在有路缘石的中央分隔带内,且在中央分隔带内布设比较紧张时,波形梁护栏面到缘石面的小C值可减小到25cm。
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标准宜综合考虑中央分隔带的宽度、开口、地形及设置于中央分隔带内的管线、桥梁墩柱及各类设施结构立柱等因素。